网络收费管理操作细则
发布人:发布时间:2009-06-16 动态浏览次数:521
1、上网帐号正式开户前,请先进入用户自助服务中进行预注册,预注册信息必须全面、真实、有效。预注册中的“用户姓名”需落实到个人,如为部门公用的则填写上网帐号管理负责人的姓名。
 
2、各院系、各部门的上网帐号办理及缴费工作请指定专人负责、集中办理,信息中心原则上不单独受理个人、单个实验室、教研室及科室的业务。
 
3、研究生在所属学院研究生教室上网的帐号,可按一类用户收费,但帐号仍需各学院指定的工作人员集中办理,信息中心不单独受理,且该帐号不得在学生宿舍区使用。
 
4、帐号办理时,请经办人员将需办理的帐号名、使用人姓名、各帐号预交费用等明细打印出来,盖上公章交至信息中心。
 
5、信息中心将开出校财务收据,由经办的工作人员带回签字,签好字后再与转帐单一同交回。至财务处的转帐手续将由信息中心统一办理。
 
6、缴费按六个月起交,向上时间不限。
 
7、上网帐号及缴费手续定于每周四在信息中心办公室(二教三楼,3828270)办理。